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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案件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9日   点击:255 次

采购公告

 

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株洲循环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株洲循环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强制执行案件法律服务进行询比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

1.1全权代理,包括代为申请强制执行,代收执行标的款,保管执行标的物,签收法律文书等,具体详见本项目询比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2采购项目上限值:不得超过执行回款金额比例的5%

1.3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采购活动,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4)投标单位法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询比,否则,其询比响应文件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询比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3.1 获取询比文件的时间:从2023210日起至2023214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

3.2 获取询比文件的地点: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明峰银座1栋17楼1707室)

3.3 询比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3.4 获取询比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购买)或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购买)、《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5 获取询比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4、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217930

4.2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217930

4.3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地点: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明峰银座1栋17楼1701室)。

4.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采购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购买询比文件的同时,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留下通讯联系方式。自购买询比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确保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保持畅通(包括节假日和休息时间),以保证往来函件(通知、澄清等)能及时告知供应商并保证能即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株洲循环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供应商从本网站之外获取本项目信息并由此引发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人:株洲循环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址: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工业区铜霞路霞湾新城

人:周主任

   话:0731-2219272

代理机构: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明峰银座1栋17楼1707-1718室

人:刘瑞、肖佳璐

   0731—28522277  18107338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