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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循环集团清廉国有企业建设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6日   点击:

株洲循环集团清廉国有企业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全面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的重要指示和根据《中共株洲市委关于高质量推进清廉株洲建设的实施意见株发202211《株洲市清廉单元建实施方案株办发202221、《石峰区清廉单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株石办发20236)、《石峰区清廉企业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株石财党20231文件精神,落实落细以清廉单元为建设载体的各项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以上下联动、统分结合、系统治理、守正创新理念全面推进清廉单元建设,为加快建设制造强区、生态新城,实现“ 三个走在前列”提供坚强保障。

二、建设目标

按照“树立榜样、全公司参与、分类实施、动态评估、打造品牌”的工作思路,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主,以清廉奉公为核心,以清廉国企文化建设为载体,以强化监督为手段,以作风建设为保障,坚持清廉国企建设与深化国企改革同步对接、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推动公司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更加有力、党内政治生活更加严肃、党员干部遵纪守规更加自觉、崇廉倡廉氛围更加浓厚、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公司基层员工更加满意,清朗清明的政治环境全面形成。

三、建设标准

清廉国企建设严格执行《石峰区清廉单元建设评估验收细则试行》中规定的共性指标,还应结合党建工作,达到以下个性指标。

政治建设过硬。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加强政治建设,带头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功能,让每一个党组织都成为清正廉洁的战斗堡垒。利用石峰红色资源优势,加强对党忠诚教育、纪律政德教育,结合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过政治生日等活动,形成具有国企特点的党内政治文化,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政治三力

(二)理论武装扎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带头讲授专题党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筑牢秉公用权、为政清廉的思想根基

履职尽责到位。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集团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健全责任约谈、报告、等制度;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建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议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要内容。

队伍建设有力。严格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严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党内生活,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规定,每年结合实际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小区、下网格等活动,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工作执行力,提升集团服务发展和服务群众能力。

(五)纪律作风严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建立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状况定期分析机制,把作风状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重点整治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等问题。常态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纠治庸懒散“靠企吃企”。定期开展廉政教育和廉政监督,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监督。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建引领。紧紧围绕清廉石峰、清廉单元建设目标要求,坚持党建引领与遵循市场规律相统一,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积极发挥国企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清廉企业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坚持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企业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营造风清气正的职场环境,坚决治理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保障集团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坚持以集团党委班子为建设清廉国有企业的主体要充分发挥党委班子的主体作用,不断强化不能腐的制度建设、不敢腐的惩戒警示、不想腐的素质教育;引导公司职工自觉依法合规合法,强化诚信意识;培养造就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奉公的国企职工队伍。

坚持纪委主推。集团公司纪律部门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协助集团党委推进清廉国有企业清建设工作。

、主要内容

强化党建政治引领。坚持把清廉企业建设作为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和改进企业党的建设,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支持和指导有条件的基层党组织设立纪检委员,负责清廉企业的具体建设工作。把清廉企业建设情况作为年度基层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章守纪,带头践行廉洁规范,以党员的示范作用带动员工廉洁从业,净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氛围。

加强廉洁教育引导。坚持教育为先、关口前移,将法纪教育、廉洁教育纳入培育计划,切实提升企业家依法治企意识、守法经营素养。持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牢牢把握对企业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动权,引导广大企业经济人士与党同心、跟党奋进,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组织开展法治体检活动,推进法治企业和诚信企业建设,引导企业家从自身做起,自觉抵制利益输送、权钱交易。强化警示教育,选取省内外涉企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对照检查、深刻反思以案说法、以案释纪,筑牢廉洁从业思想防线。

(三)建立清廉制度体系。引导企业把廉洁从业要求融入生产经营全过程,建立包括风险研判、识别、评估、应对、管理等环节,覆盖企业战略、规划、投融资、市场运营等各领域的全面、全员、全过程、全体系的风险防范机制。创新风险管理方式,引导企业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将合规管理和风险防控各项要求嵌入企业经营管理,有效防范化解处理各类风险。推动建立企业、企业家和企业员工的信用记录和诚信档案,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响应和反馈机制,对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有行贿记录的企业负责人,在相关规定期限内不得授予政治荣誉或给予政治安排;对重点领域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以及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与相关部门一起实施集中公示、重点曝光。

建设清廉企业文化。鼓励支持企业把企业文化、职业道德教育同廉洁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以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廉洁从业为主要内容,积极构建具有企业特点的廉洁文化。注重打造清廉文化线上线下同步宣传教育矩阵,大力发掘、宣传爱企兴企、强企兴企的勤廉榜样,广泛开展法纪学习、主题宣传、警示教育等实践活动,推动清廉文化深入人心。注重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树立行业新风,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大力宣传践行职业道德的单位和个人典型。注重培育良好家风,教育引导企业党员干部清白做人、勤俭齐家、干净做事、廉洁从业,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

、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根据区财政局、区工商联联合印发工作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并将工作方案报区清廉企业建设工作组。

动员部署阶段20236月)各部门、各子公司建立完善本单位清廉国企建设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结合本部门、子公司实际,明确建设目标、进度和工作责任,提高对清廉国企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深化建设全面推动20236-12月)。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要严格落实工作方案,推进工作开展,查补漏洞,建章立制,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健全权力监督制约长效机制,着力构建大监督格局,提高监督效能。

评估验收。领导小组根据“清廉株洲”建设要求,对标《石峰区清廉企业建设评估验收细则试行》内容 详见附件,根据年度重点工作适当进行修订,按照单元自评、行业评估、党委评定等程序,对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的清廉企业建设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1单元自评。每年1220日前,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对照《石峰区清廉企业建设评估验收细则 试行》进行自我评估,于 12 20日前向集团清廉国企建设工作组报送验收资料 包括验收申请表活动总结、自评分值、加分项目等

2行业评估。次年115日前,集团清廉国企建设工作组对照评估细则,结合各企业报送的建设资料、自评报告,采取查看资料、现场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得出共性指标得分、个性指标得分。

3党委评定。集团清廉国企建设工作组将共性指标得分50%个性指标得分 50%和加分项目100%进行权重相加,得出初评分数,并将初评分数在85分及以上的各部门各子公司名单和评估资料报送至循环集团清廉单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定结果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

4公示公开。对拟评定为“清廉部门、子公司”的部门或子公司,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清廉企业建设工作组向集团清廉单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之后按程序发文。

参评部门及子公司存在以下情况当年不得评为清廉部门、子公司发生重大区域系统性腐败案件、造成重大不良影响。部门及子公司成员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并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存在违纪违法情况,(部门及子公司主动移送问题线索的不纳入统计范围

巩固提升。清廉企业建设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工作,各部门及子公司要坚持边实践边总结边提升,将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转化为制度规范和治理效能,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

、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集团清廉企业建设工作组,组长由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奚志宏担任;副组长由党群综合部部长丁攀、纪委委员罗涛担任;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党群综合部,负责清廉国企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

强化举措,务求取得实效。各部门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开展清廉国企建设工作负总责做到全覆盖、无盲区。各部门各子公司要确定员工担任清廉国企建设设联络员,每月 20日前向集团清廉国企建设工作组报送创建工作动态,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工作组及时汇总相关情况报送至区清廉单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围绕工作开展情况,推进清廉国企建设主题宣传,充分运用电视、报纸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和公司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建设清廉企业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任务,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调动各部门、各子公司参与清廉国企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着力营造崇清尚廉的舆论氛围

强化督办,严肃考核评估。集团清廉国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力量对各部门、子公司开展清廉国企建设专项活动进行督查,对搞形式、走过场的进行通报批评,坚决纠正督促整改;对开展不力、问题严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

 

循环集团清廉单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及下设机构成员名单

 

     长:   党委书记、董事长

   长: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执行副组长: 奚志宏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员:   党委委员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许    昕  监事会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清廉国企工作组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党群综合部联署办成员如下

     长:奚志宏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长:丁    党群综合部部长(主持工作)

                机关支部纪律检查委员

 

 

 

 


附件2

循环集团清廉国企建设细则试行

 

项目

建设标准

计分

一、共性指标总分100分,权重50%

履行主体责任

1.党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每年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把清廉国企建设纳入党委的重要议程,每年调度清廉国企建设工作不少于4次。

8分。每发现一项工作未开展扣4分,一项未达标扣2分,扣完为止。

2.党委主要负责人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领导班子之间团结协作。

6分。单位存在班子成员不团结的现象扣3分,当年每发生一起违纪违法问题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扣2分,扣完为止。

3.加强单位作风建设,深入整治本单位本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规定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坚决削减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

8分。本单位本系统突出问题整治不到位,每发现一起扣2分;问题处置不到位,该移送未移送,每个扣2分,扣完为止。

强化风险防控

1.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实行分级分类风险防控。

8分。风险点梳理不精准、风险防控不力,每发现一起扣2分,扣完为止。

2.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重大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

8分。重大事项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2分;权力运行不规范、程序设置不科学,每发现一起扣2分,扣完为止。

3.针对发现和查处的问题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堵塞漏洞。

6分。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反馈的突出问题未及时整改和完善制度,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加强教育管理

1.党委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迅速传达到每一个党组织和每一名党员干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6分。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传达不到位,每发现一起扣2分,扣完为止。

2.完善谈话制度,党委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

6分。廉政谈话落实不到位,每发现一起扣1分。

3.年内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党纪法规学习分别不少于2次。

4分。组织学习不到位,每发现一起扣1分。

4.针对重要岗位开展家访活动,督促党员干部规范家风建设,教育和管理好近亲属。

4分。开展家访不到位,每发现一起扣2分,扣完为止。

培育廉洁文化

1.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结合本单位主责主业,深入开展廉洁主题活动,崇廉尚洁氛围浓厚。

10分。根据单位廉洁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计分,未开展相关活动扣10分。

2.将廉洁元素融入工作环境,打造廉洁文化长廊、廉洁读书角等具有本单元特色的廉洁文化阵地。

10分。根据廉洁文化阵地建设情况和实际效果计分,未开展相关建设扣10分。

维护群众利益

1.深入整治漠视群众利益问题,及时落实惠民惠企政策,采取有效措施主动提供有关便民服务。

10分。每发现一起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优惠政策不兑现问题分别扣4分、2分,扣完为止。

2.及时办理和解决"制造名城”&“幸福石峰"微信群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应解决尽解决。

10分。交办问题未及时办理或办理不到位每起扣2分,办理群众满意度低于85%60%分别扣4分、8分,扣完为止。

 

项目

建设标准

计分

二、个性指标总分100分,权重50%

以案为鉴警示教育

10

1.未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清廉国企"建设工作方案的,扣1分;未明确具体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的,扣1分;对照具体措施抓落实不到位的,扣1/项。

6

2.企业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未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分别讲一次廉政党课的,扣1/次。

2

3.未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观看警示片、参观廉政展览、以案释法、党纪法规学习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年内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少于2次的,扣1/次。

2

以案促改排查整改

40

1.完成巡视巡察、审计督察等问题整改任务。1抓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整改清单落实情况。未制定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的,扣1分;未对照清单整改完成销号的,扣1/项。2巡视巡察问题整改情况。企业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推动巡视巡察整改不够有力,班子成员主动担当作为不够,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分管领域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扣1分;未按要求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问题整改方案、完成进度等材料的,扣1分;问题整改情况未及时到相关部门进行闭环对账销号的,扣1分;重点问题省市委、省市纪委监委点人点事问题整改未重点推动,未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完成相关问题销号工作的,扣1/项。3审计督查问题、国资委监督检查整改未形成闭环对账销号的,扣1/项。

10

2.针对"清廉国企"建设目标,未召开座谈会,围绕突出问题开展问题自纠自查的,扣1分;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的,扣1分;未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未抓整改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扣1/项。

10


3.未在年底开展本年度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下年度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扣1分。

1

4.未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实行分级分类风险防控的,扣1分。

1

5.未及时将整改情况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的,扣1分。

1

6.未开展正风肃纪行动,未开展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活动的,扣1分。

1

7.未规范考核、精简会议、减少文件、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的,扣1分。

1

以案促改排查整改

8.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由纪委发现问题,交由企业查处的案件,经调查核实确有违规违纪行为且问题线索发生在本年度的,扣1分;被纪委直接查处的,经调查核实确有违规违纪行为且问题线索发生在本年度的,扣2分。

5

9.企业领导人员被纪委立案查处的案件,免予处分的,每起扣2分;对给予党纪处分中警告、严重警告政纪处分中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每起扣3分;对移送司法机关的,每起扣4分。其他企业人员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的,参照管干部扣分标准的一半执行。注:1同一案件受处分对象有多人又属于同一单位的,按受处分最严重对象的标准,只扣一次分;在不同单位的,分别扣分。在违纪案中,违纪对象的违纪事实发生在多个单位的,根据具体的违纪情形对相关单位相应扣分。在追责案件中,对已追责问题发生单位扣分的,相关责任人已调到其他单位的,不再对其现单位扣分。企业自己发现、自己处理、并向委、纪委监委如实报告的问题线索不扣分。2参评企业存在以下情况当年不得评为清廉国企:1发生重大区域系统性腐败案件、造成重大不良影响;2对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并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降级及以上处分的案件以对象主要违纪违法事实所在的企业为准,企业主动移送问题线索的不纳入统计范围

9

10.企业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的,扣1分。

1

以案促建整章建制

25

1.未按照"党管人才原则"建立规范选人用人制度、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每年专题研究人才工作少于2次,扣1/次。

2

2.企业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会议事规则不健全,各治理主体相互衔接不够有序的,扣1分。

1

3.针对案件、审计、风险排查、巡视巡察等形式发现的薄弱环节、管理漏洞、廉政风险点,推进制度"废改立"不够及时,相关工作资料整理归档不到位的,扣1分。

1

4.董事会机构设置不健全,国有独资或合资公司职工董事配备不到位的,扣1分。

1

5.下属企业未落实党建工作总体要求进公司章程,扣1分;未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扣1分,重要子公司未制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未抓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扣1/个。

5

以案促建整章建制

6.未制定《企业党委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的,扣1分。

1

7.未完善《企业党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建立党委书记责任清单,扣1分;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每扣1/项。

8

8.未分解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分解》责任清单的,扣1分;未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挂图作战的,扣1分;未将责任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述职报告内容的,扣1分。

3

9.未坚持廉政谈话制度,把廉政谈话纳入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的,扣1分。

1

10.未坚持工作报告制度的,各企业党委未每年向国资委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扣1分。

1

11.未坚持廉政风险研判制度,各企业未定期全面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点排查备案登记表的,扣1分。

1

以案促治规范治理

25

1.未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党委会前置程序的,扣1分;党委会、董事会议事决策程序执行不到位,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回避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甚至存在以会签代替决策、先实施后补充决策程序等问题的,扣1/项。

5

2.因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严重,扣5/项,此项最高分值为25分,扣完为止。

5

以案促治规范治理

3.未结合本企业实际,开展清廉服务大厅、清廉项目建设的,扣1分。

1

4.未组织实施国资监督管理等制度的,扣1/项。

3

5.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监督责任"四责协同"机制落实不力的,扣1/项。

4

6.所辖各级企业班子成员落实廉洁从业情况不好的,扣1分。

1

7.对上级巡视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扣1分;对上级通报、交办的企业风险大排查、审

计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需要整改的事项,未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的,扣0.5/项。

5

8.未建立和完善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机制的,扣1分。

1

 

 

 

三、加分指标10

项目

加分标准

清廉国企建设工作在省、市、国资系统会议上作经验交流的

每次加3分、2分、1分,同一事项取最高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清廉国企建设工作获各级媒体报道推介的

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媒体报道推介,每篇分别加2分、1分、0.5分,同一事项取最高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清廉国企建设工作得到各级领导肯定性批示的

获国家、省、市、区肯定性批示的,每次分别加5分、3分、2分,同一事项取最高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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